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治疗围产期心肌病的标准方法,因此在治疗时,宜从标准的心衰治疗方案开始(常规采用强心剂、利尿剂、血管扩张剂等),同时一定要注意药物对胎儿的安全性以及分娩后哺乳期药物的排泄或代谢机制。以下由河北师范大学教学医院、省重点中医专科——石家庄长城医院心肌病科专家徐宏遵副主任医师简单介绍几类药物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1.强心药:当出现快速心房颤动伴心力衰竭,无低血钾,近期未应用洋地黄制剂时,首选毛花甙C(西地兰)静脉注射,心力衰竭控制后即以维持剂量口服地高辛。由于围产期心肌病患者对洋地黄制剂敏感,易发生心律失常,尤其是室性期前收缩,同时因病人常合用利尿药,易有电解质紊乱,故应注意调整地高辛剂量,及时纠正电解质紊乱,以免发生毒性反应。此外,洋地黄制剂对子宫有直接作用,分娩前使用可缩短孕期及分娩期。并可通过胎盘,但一般对胎儿无影响。对洋地黄制剂仍不能控制的重度心力衰竭,可应用非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如多巴胺及多巴酚丁胺等。但有致子宫收缩之副作用,故分娩前应慎用。
2.利尿药:对经限制钠盐摄入仍有心力衰竭的孕妇,可应用利尿药。为避免电解质紊乱和低血容量的发生,可间断应用,并注意检查电解质。
3.血管扩张药:可降低左心室舒张末压,减小肺循环和体循环阻力。但由于血管扩张药可减少子宫和胎盘的血流灌注,分娩前应慎用。分娩前需使用时,首选肼屈嗪,本药对母亲及胎儿均为安全药物。因其可降压,并导致心动过速,故应用时宜从小剂量开始,并注意血压及心率变化。关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如卡托普利等,有报道在动物和人体可增加围产儿的死亡率,产前应用可导致新生儿肾功能损害甚至无尿、肾功能衰竭。因此,孕妇应禁忌使用此类药物。